基本信息
申请人要求
本年度吸引非预算资金的要求:不少于所申请资助金额的10%。参赛者应为无人机系统科学生产中心(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NPC”)入驻的法人技术企业,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参赛申请。
资金使用方向
1) 组织基于神经技术和神经电子学原理的新型无人机系统控制系统及其组件或配件的批量生产,以确保物体的无线电通信功能,包括信号中继、信号检测与压制、通信信号检测与压制、视频信号传输以及照片数据传输;
2) 组织基于神经技术和神经电子学原理的新型无人机系统控制系统及其组件或配件的批量生产,以实现监测功能;
3) 组织基于神经技术和神经电子学原理的新型决策系统的批量生产。
期限
在科学生产中心基础上开发新产品样机的项目实施期限,自签署竞争性选拔结果纪要之日起不得超过 12(十二)个月。
支持形式
资助金
金额
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财务支持金额最高为 5000 万卢布,以资助金和(或)支付法人实体增发股份和(或)向法人实体注册资本注资的形式提供。